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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政策

关于不属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问题的

发布时间:2016-07-19  浏览次数: 2734

 
来源: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近期我中心接到一些咨询,即具有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但没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属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的人员,是否需要进行定期注册?如果不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是否继续有效?有效期多长时间等问题。在此,一并解答如下: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及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
    因此,不属于上述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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