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8 浏览次数: 3753
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条件
1.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教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2.申请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凡户口或工作单位在盘龙辖区,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公民,到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户口在盘龙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户口不在盘龙区但工作单位在盘龙区的,提供劳动合同。
3.盘龙辖区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申报。
4.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补修相应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须参加云南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其中,已在院校辅修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能出具考试成绩单科合格证明,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途径获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的,可以免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6.普通话水平等级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评判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通过面试、试讲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在院校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的,不再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测试办法和评判标准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等办法的通知》(云教人〔20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查验材料
1.户口在盘龙区的查验身份证原件;若户口不在盘龙区但工作单位在盘龙区的,除查验身份证外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并经盘龙区人社局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对应届毕业生,学校当时未发放学历证书的,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填写、审验并盖章的学科成绩证明和当年毕业证明;
3.查验申请相应层次(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
4.查验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根据云教语〔2002〕5号文件精神,2002年6月1日以后颁发的全国统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方为有效);
5.报交《盘龙区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登记表》
盘龙区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附件)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方式
1.应届生的报名统一由学校经办人具体负责,包括报名资料的审验,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用。
2.社会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当场进行资料审验,填写报名表并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报名要求本人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3 月 6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社会考生报名地点:昆明市白云路327号盘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联系电话:0871- 65620607 ;辖区院校应届考生在本校相关业务处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收费〔2008〕735号文件)的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抽签及测试时间、地点
1.抽签。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地点: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青年路天恒酒店旁),逾期不再进行抽签,联系电话:0871-63160989。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测试。时间:2016年4月15、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小学(昆明海关对面),逾期不再进行测试。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抽签表。
九、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公布及教师资格网络申报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成绩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盘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知公告”,网址: http://pl.km.gov.cn/qsbmsz/qzfgbm/qjyj/。
成绩合格者将进行教师资格网络申报及信息确认(预计5月份进行),公布成绩时公布教师资格网络申报通知要求。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盘龙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盘龙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盘龙区的社会人员。
3.工作单位在盘龙区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4.盘龙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含户籍未迁至盘龙区,但在盘龙辖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外地毕业返回户籍地的人员,包括外地师范生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笔试都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予以受理。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5月19日。
(二)报名网址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提交。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提交。
(三)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
(1)社会考生在“盘龙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教育’窗口”现场确认点(白云路327号)进行确认,联系电话:65620607;
(2)辖区内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的现场确认点为就读学校有关部门:
a.云南农业大学现场确认点
部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昆明市北市区沣源路云南农业大学体育馆西门一楼)联系电话:65227085负责人:雷老师
b.西南林业大学现场确认点
部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昆明市白龙寺西南林业大学新校区行政楼104)联系电话:63863048负责人:潘老师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网络报名后自动生成下载,用A4或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若非彩色打印,须贴上照片,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或人事档案证明材料
户籍在盘龙区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盘龙区户籍但在盘龙区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盘龙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就读学校在籍学习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5.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经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相片加盖医院章并双面打印。
(点击此处下载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或工作单位、毕业学校(应届生)填写盖章。
(点击此处下载该表)
8.省考成绩或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9.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10.办证照片
要求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四、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30日携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到信息确认地点查看认定结果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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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7年云南教师面试培训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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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安排
上课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校本部南学楼。
温馨提示: ★上课时间:上午8:50-11:50 下午:13:50-16:50
★ 以上费用均含资料费,联系电话0871-65239845、13769182493 联系人:王老师
★ 报名后不接受退班(退费)另有约定除外,课程开始后,不接受转班,请按时参加课程。
二、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两学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思想鉴定表,教师试讲申请表,体检合格表,1寸照片红底6张
报名时间:2月16日起开始,周一至周日9:00-18:30,额满300人为止。
报名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96号(昆明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B9127)。 乘车路线:《昆明理工大学北门》站:29路;83路; 104路; 115路; 146路;168路. 《苏家塘》站:1路; Z2路; 98路; 115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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