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关于国考教师资格证提交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2616
云南工商学院关于国考教师资格证提交资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嵩明县教育局2017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考)资料提交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一式二份);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非嵩明县户口在嵩明县辖区内工作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近期本人小1寸(5分)免冠半身彩色正面照片1张,(同时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作网报时用)
5.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填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9.参加国考的申请人提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0.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以上材料除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余请按顺序整理好。
注:准备档案袋,按照顺序收好资料,档案袋自备。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报时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三、申请程序
报名、受理申请、审核材料→参加省考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至行政楼101曾老师
联系老师:曾东 13987163442
投诉老师:师帅 13669753633
培训中心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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